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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杨乐
杨乐律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及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北京市国达律师事务所主要创始人、主任、首席合伙人。
杨乐律师是"文革"磋砣岁月里被统称"老三届"知青的68届初中毕业生。其后,他随施工企业转战京郊山区并被选派贫困山区农村工作组带职锻炼。在历经10年的艰苦磨砺中,他16岁加入共青团,20岁加入中国共产党,多次立功受奖。1977年--1978年被北京市建委作为重点培养的青年干部之一,调送中共北京市委党校脱产学习一年。后于1979年考取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本科,成为自中国结束"文化大革命",在邓小平创议之下恢复全国高等院校考试制度后,有幸进入著名高等学府攻读法律专业的为数不多的"老三届"知青之一。从此杨乐律师便与法律结下不解之缘:1983年毕业后留校,任国际经济法讲师,并同时在北京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做兼职"法律工作者"(即我国兼职律师的前身);1986年以优异成绩(其中"律师实务"考试成绩为北京市第一名)通过首次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成为"文革"后我国最早正式取得律师资格的兼职律师之一;1987年在职攻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的国际经济法研究生;1992年底调入当时在国内、国际久负盛名的北京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正式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并任该所工商法律事务部负责人;1995年初,北京市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行律师体制改革,杨乐律师与其他律师一道借鉴国外律师行业先进组织管理形式,共同创办了国达律师事务所,使该所成为全国最早实行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之一,并任该所主任;2001年面临中国即将加入WTO的国内国际态势,杨乐律师审时度势,果断地对原合伙体制进行重组整合,带领全所创建了一整套公司化管理,专业化分工,规范化执业,规模化发展的适合律师事务所发展的体制,从而使国达所渡过了建所以来的关键时期,迈入崭新的发展阶段,并成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向海内外推荐的优秀律师事务所之一。
杨乐律师作为全国范围内为数不多的距今已有18年从业经历的中青年律师,以其良好的职业道德,深厚的法学功底,丰富的执业经验,精湛的代理技巧,强干的律师形象,为委托人(客户)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尤其是在经济贸易领域的个案代理中,为众多国内外大中型企业、公司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形势下和云谲波诡的市场经济中按照国际国内法律规则规范行为,规避风险,减免损失,提高效率,扩大利润,维护权益,提供了必要的法律帮助,发挥了作为一名律师在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中的作用。杨乐律师为之代理过法律事务的国际及国内的知名公司包括美国、法国、英国、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奥地利等国的公司及境外的香港、台湾公司和国内诸多从事国际经济贸易的国家大型公司。如作为全球三大广告公司之一的奥美公司;中国最大的进出口公司之一--中国粮油进出口总公司、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总公司;中国航天工业最大的集团公司之一--中国航天计算机集团公司;中国能源工业最大的集团公司之一--华能集团;中国最大的外企集团--北京外企集团;全国最大的中外合资生产企业之一--飞歌空调实业有限公司;中国最大的珠宝企业--戴梦得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等。代理涉外及国内经济诉讼与仲裁,是杨乐律师尤为擅长的专业业务之一,其娴熟运用法律的技巧已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据初步统计,杨乐律师代理原告起诉的一审案件的胜诉率为100%;当事人一审败诉,二审重新委托杨乐律师代理的案件的胜诉率在70%以上;当事人一、二审均败诉,再审即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委托由杨乐律师代理的案件的胜诉率在70%以上。杨乐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所提供的证据和法律意见很多都被法庭采信,其诉讼水准受到很多法官的首肯。十几年来他恪守职业道德,勤勉尽责,严密审慎、讲求效率,注重结果,始终兢兢业业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赢得了委托人的信任和社会声誉。许多客户原本素不相识,但都慕名而来委托代理。杨乐律师在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成功地代理过多起仲裁案件;在全国各地主要省份的高、中级法院成功地代理多起诉讼案件。
杨乐律师在其执业生涯中办理了多起较有社会影响的重大案件。如他曾经代理的被各大新闻媒体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报道的《大明宫词》电视连续剧有关著作权纠纷案。在此案的相关媒体报道中,杨乐律师被多次冠以"著名律师"。最终,杨乐律师为委托人赢得胜诉。杨乐律师办理的有社会影响的案件还有北京沙子口货场哄抢货物案。这一案件被海内外几十家大报及电台竞相报道,从而引起中共中央及全国人大的密切关注,杨乐律师是该案出庭律师之一。中央有关领导和全国人大有关部门观阅了全部庭审实况录相后,对杨乐律师当庭依据事实、运用法律时所表现出的成熟性和原则性给予了好评。同天字第一号大案--厦门远华案相继浮出水面的姬胜德涉嫌罪案中,杨乐律师是按法律程序接受委托为姬胜德提供法律帮助的律师之一,此案是前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克杰罪案之后又一震惊海内外的要案,倍受中共中央和中纪委的高度重视。此案案情因涉及国家机密而鲜为人知。
杨乐律师除了重视在经济贸易领域开拓、承揽具有国际知名度且经济实力雄厚的大企业、大公司的业务,为其提供高层次的法律服务外,还十分重视贴近社会上收入微薄、生活拮据,缺乏经济支付能力,但又急需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普通平民百姓,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热情切实的法律服务。作为一个知名大律师,杨乐曾亲自为退休职工,下岗工人,农村村民,来京打工的外地青年,低收入的国企职工等办理过诸如房屋纠纷、交通肇事损害赔偿、婚姻与子女抚养纠纷、伤害等律师费极低但又十分繁杂烦碎、耗时费力的普通民、刑法律事务。杨乐律师还曾接受法律援助中心的委托,亲自为特困残疾人无偿办理过法律事务。杨乐律师认为,唯有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的社会价值--平等与公道,也才能尽到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对社会的责任和义务。
"从微观上讲,律师应以为委托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为已任,从而得到社会回报;从宏观上讲,律师应以弘扬法制、富民强国为已任,从而回报社会。"杨乐律师将在执业的风雨之路上继续实践他的这一理想和抱负。
中华律师世纪风采》编辑部
2001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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